通知公告

关于2020年元旦、寒假放假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9-12-09 15:41:06   来源:校友会办公室   

各二级教学、科研单位,机关、直属各部门:

  经学校研究决定,现将2020年元旦、寒假放假安排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2020年元旦放假安排

  2020年1月1日(星期三)放假一天。

  二、2020年寒假放假及下学期开学工作安排

  1.学生自1月13日(星期一)起放假,2月16日(星期日)报到注册,2月17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;

  2.教职工自1月13日(星期一)起放假,新学期于2月12日(星期三)起正式上班,2月17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2月13日(星期四)、2月14日(星期五)正常上班,2月15日(星期六)休息,2月16日(星期日)与学生报到注册有关的部门、单位上班。

  3.2019—2020学年秋季学期后续相关考试安排在开学后的第一个双休日进行,具体安排详见校园网教务处主页通知。

  4.继续教育学院放假、开学时间另行安排并自行通知。后勤服务公司按照学校规定结合假期后勤服务工作情况自行安排。

  二、假期工作要求

  1.元旦、寒假期间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坚持“安全第一、常备不懈、以防为主、全力抢险”的要求,结合学校和本部门实际情况,切实做好防盗、消防、人身等安全保卫工作。

  2.各学部、学院应在放寒假之前对学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,提醒学生注意人身安全、财务安全等,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,按时返校。

  3.各教学单位寒假前要认真检查本学期教学计划、期末工作的落实情况,提前做好新学期教学任务的计划和安排工作,加强对各项教学工作的督促与检查。

  4.各单位、各部门应根据学校要求加强假期值班工作,并保持通讯畅通。党办、校办、教务、科研、学生、人事和财务等部门需安排专人于每周一值班。图书馆应明确假期开馆时间并预先告知全校师生。信息技术中心应做好校园网的运行维护工作。招生就业部门及相关教学单位、部门应落实人员,保证假期招生与就业咨询等工作。值班人员安排情况在放假前报两办和保卫处。

  5.后勤服务部门要继续加强食品卫生和安全管理,加强学生宿舍管理,做好假期留校师生的服务工作。学生处和各有关教学单位也应掌握假期留校学生的动态。

  6.保卫处要严格有关门卫制度,严格实行凭有效证件出入校门制度,加强各校区内流动人员管理;同时加强校内巡逻和安全检查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、基建处要加强重要设施设备管理,保证相关建筑和修缮工程的安全。

  7.以学部、学院或部门名义组织外出活动的,应确定带队人员和安全责任人,并事先报党办、校办备案;教职工假期自行外出应遵守法规制度,注意人身财产安全,并与所在单位、部门保持联系。

  8.各单位、部门负责人离沪外出应预先向分管领导报告并报备两办,同时保持通讯畅通。

 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:50217410

  特此通知。

   

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

  2019年12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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