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【通知】关于评选推荐2022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工作 先进个人、集体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12-20 14:50:59   来源:基金会   

  各学院:

  2022年,学校招生工作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要求,生源质量进一步提高,秋季本科招生总一本率为68.11%。学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一把手工程,通过全员参与、精准指导、一生一策、访企拓岗等举措,初次就业率96.38%,高于上海市平均水平和应用技术型高校平均水平,保持了就业大局的总体稳定,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。为进一步总结经验,激励先进,树立典型,更好地调动和激励学校招生、就业工作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决定开展2022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、集体评选推荐活动。

  一、招生工作先进个人

  推荐对象

  各学院从事招生工作或为招生工作作出贡献的在编在职人员,包括院系招生工作管理人员、招生工作辅导员、专业教师等。

  推荐名额

  根据各学院2022级招生人数,各学院推荐名额如下。

  学院

  推荐名额

  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

  2

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

  2

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

  1

  能源与材料学院

  1

  经济与管理学院

  2

  外语与文化传播学院

  1

  数理与统计学院

  1

  应用艺术设计学院

  1

  国际交流学院

  1

  高等职业技术(国际)学院

  2

  (三)推荐条件

  1、政治意识强。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。

  2、业务水平高。在学院整体招生工作中承担重要任务,能按要求做好招生专业计划上报、招生考核方案的调整、招生专业介绍的修订等各项日常工作。

  3、招生宣传工作业绩突出。在招生宣传以及咨询工作中表现突出。

  二、就业工作先进个人

  (一)推荐对象

     各学院从事就业工作或为就业工作作出贡献的在编在职人员,包括院系就业工作管理人员、就业工作辅导员、专业教师等。

  (二)推荐名额

  根据各学院2022届毕业生人数,各学院推荐名额如下。

  学院

  推荐名额

  学(研)工部、武装部(应征入伍)

  1

  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

  3

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

  3

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

  1

  能源与材料学院

  1

  经济与管理学院

  3

  外语与文化传播学院

  1

  数理与统计学院

  1

  应用艺术设计学院

  1

  高等职业技术(国际)学院

  3

  研究生导师

  2

  (三)推荐条件

  1、政治意识强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。

  2、业务水平高。在学院整体就业工作中承担重要任务,能按要求做好生源上报、就业方案核对、毕业生就业推荐等各项日常工作。热心为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,任劳任怨,乐于奉献,全心全意为毕业生就业排忧解难。

  3、工作业绩突出。在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表现突出,对毕业生就业作出重大贡献。

  对就业工作中违反“四不准”原则或就业数据统计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。

  三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

  (一)推荐对象:各学院

  (二)推荐条件

  1、领导重视,组织到位,齐抓共管,一生一策,有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,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显著。

  2、积极进行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,开展丰富多彩的就业指导活动,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,提高求职技巧,调整就业预期,实现毕业生理性择业,务实就业。

  3、强化就业信息服务,广泛收集需求信息,有效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,做好毕业生的推荐工作。

  4、加强对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帮扶,给予“一对一”的精准就业指导、重点推荐及心理辅导。

  5、认真组织做好“西藏、新疆专招生”、“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”计划、“三支一扶”计划、“大学生村官计划”的宣传动员、组织招募、保障支持等工作。

  6、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,积极服务基层,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以及自主创业。

  7、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程序规范、统计数据上报及时、真实可靠,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满意度高。

  8、在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表现突出,对学校毕业生就业作出重大贡献。

  9、2022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高于学校平均水平(96.38%),且灵活就业率低于学校平均水平(4.49%)。

  对就业工作中违反“四不准”原则或就业数据统计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集体实行一票否决。

  四、评选要求

  (一)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,严格遵照条件,保证质量,充分发扬民主,接受群众监督。

  (二)各学院要严肃工作纪律,对未严格按照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,经核实后撤销其评选推荐资格。

  (三)各学院在工作过程中同步开展相关宣传,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,激励一线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推动招生就业工作,营造良好工作氛围。

  五、评选程序

  (一)学院推荐

  2022年10月21日前,各学院根据推荐条件与要求进行遴选、申报,填写《2022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》《2022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》《2022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),一式两份报就业指导中心。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qliu@sspu.edu.cn。

  (二)专家评审

      2022年10月26日前,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,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人员、集体名单进行评审。

  (三)表扬宣传

  2022年11月1日前,将先进个人、集体名单在校长办公会进行通报,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、表扬宣传。


  联系人:经晓峰、刘亚琦、张璞玉

  联系电话:50217003


  附件1:2022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

  附件2:2022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

  附件3:2022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


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

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
  2022年10月13日

分享到:

相关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