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通知】关于评选2020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、集体的通知
各学部(院):
2020年,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“雪上加霜”。我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一把手工程,通过全员参与、精准指导、一生一策、校企对接等举措,初次就业率达到了上海市委、市府的要求。为进一步总结经验,激励先进,树立典型,更好地调动和激励学校就业工作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根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工作者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》(沪教委学〔2020〕41号)文件精神,聚焦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应用技术型高校人才培养要求,实现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,决定开展2020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、集体评选推荐活动。
一、先进个人
(一)推荐对象
1、就业管理部门的在编在职人员。
2、各学部(院)从事就业工作或为就业工作作出贡献的在编在职人员,包括院系就业工作管理人员、就业工作辅导员、专业教师等。
(二)推荐名额
就业管理部门:1名
各学部(院):根据各学部(院)2020届毕业生人数,各学部(院)推荐名额如下。
学部(院) | 推荐名额 |
工学部 | 5 |
经济与管理学院 | 3 |
文理学部 | 2 |
应用艺术设计学院 | 2 |
高等职业技术(国际)学院 | 3 |
奖励名额:2020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高于上海市平均水平(92%)的学部(院),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。
(三)推荐条件
1、政治意识强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。
2、业务水平高。在学部(院)整体就业工作中承担重要任务,能按要求做好生源上报、就业方案核对、毕业生就业推荐等各项日常工作。热心为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,任劳任怨,乐于奉献,全心全意为毕业生就业排忧解难。
3、工作业绩突出。在应对疫情、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表现突出,对毕业生就业作出重大贡献。
对就业工作中违反“四不准”原则或就业数据统计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。
二、 先进集体
(一)评选对象:各学部(院)
(二)评选条件
1、领导重视,组织到位,齐抓共管,一生一策,有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,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显著。
2、坚持职业导向高等教育对人才培养的要求,就业工作符合“职业技能+职业信用+职业特色”为主要特征的个性化人才培养目标。
3、积极进行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,开展丰富多彩的就业指导活动,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,提高求职技巧,调整就业预期,实现毕业生理性择业,务实就业。
4、强化就业信息服务,广泛收集需求信息,有效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,做好毕业生的推荐工作。
5、加强对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帮扶,给予“一对一”的精准就业指导、重点推荐及心理辅导。
6、认真组织做好“西藏专招生”、“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”计划、“三支一扶”计划、“大学生村官计划”的宣传动员、组织招募、保障支持等工作。
7、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,积极服务基层,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以及自主创业。
8、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程序规范、统计数据上报及时、真实可靠,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满意度高。
9、在应对疫情、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表现突出,对学校毕业生就业作出重大贡献。
10、2020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高于上海市平均水平(92%)。
对就业工作中违反“四不准”原则或就业数据统计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集体实行一票否决。
三、评选要求
(一)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,严格遵照条件,保证质量,充分发扬民主,接受群众监督。
(二)各学部(院)要严肃工作纪律,对未严格按照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,经核实后撤销其评选推荐资格。
(三)各学部(院)在工作过程中同步开展相关宣传,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,激励一线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,营造良好工作氛围。
四、评选程序
(一)学院推荐
2020年12月30日前,各学部(院)根据推荐条件与要求进行遴选、申报,填写《2020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》《2020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),一式两份报就业指导中心。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yzhang@sspu.edu.cn。
(二)专家评审
2021年1月1日前,由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,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人员、集体名单进行评审。
(三)表扬宣传
2021年1月5日前,将先进个人、集体名单在校长办公会进行通报,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、表扬宣传。
联系人:经晓峰,张璞玉
联系电话:50217003
附件1:2020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
附件2:2020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
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就业指导中心
2020年1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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